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闽财会【2005】57号)规定,现将2012年第4季度厦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2012年度第4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统一报名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全天24小时),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登http://www.xmcz.gov.cn/(厦门市财政局网站)
具体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按证件类型与证件号码注册,注册时考生需填写个人信息、按规定格式上传照片、输入报名密码并妥善保管,考试时考生必须使用报名密码才可登录考试系统考试。
选择考试科目时应注意:自毕业之日起至到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之日止2年内(含2年),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试《会计基础》科目,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须参加《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2个科目的考试。《会计电算化》为常年考试。
网上缴交考试报名费后,考生信息不可修改,不可退款。
2、统一网上缴费时间为2012年10月20日至10月27日(全天24小时),考生应在规定的缴费时限内登http://www.xmcz.gov.cn/(厦门市财政局网站)。缴费成功后,考生应自行打印缴费确认单,并妥善保管。
三、考试时间、方式
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中下旬,每位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场次、座号由系统自动生成,考生应于2012年11月16日起,登录http://www.xmcz.cn/自行打印准考证,以及时了解各自的考试具体时间安排情况。
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考生在电脑上进行答卷)。《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考试用时各为90分钟。报考双科的考生两科连考(先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生交卷后点确定自动进入下科《会计基础》考试;考试时间分别计时)。
四、考试大纲、考试题型
今年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出题依据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财办会[2009]10号),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含有《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相关内容。将不指定参考教材。大纲参见厦门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窗。
五、报名费用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0】231号)文件规定,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费为每人每科50元。
六、成绩公布
2012年第4季度考试成绩预计于2013年1月前后公布。考生可凭各自的证件号码,登录http://www.xmcz.gov.cn/查询并打印成绩合格单。
七、请考生随时关注http://www.xmcz.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厦门市财政局
二O一二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