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厦门市司法局贺菊英副局长一行三人莅临我校,就于我校设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点进行参观考察和指导工作。我校校领导庄峙厦教授、继续教育与职业培训学院相关负责人热情接待和陪同。
贺菊英副局长一行参观了我校实验室公共机房、智慧教室、录播室、校史馆等,实地考察我校作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点的可行性,并对我校公共机房建设提出指导意见。
贺菊英副局长参观我校校史馆
贺菊英副局长与庄峙厦教授座谈交流
座谈席间,庄峙厦教授为贺菊英副局长介绍我校继续教育与职业培训发展现状,同时感谢厦门市司法局领导对我校校园环境及组织培训考试经验的认可。贺菊英副局长指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必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有高度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希望我校能配合厦门市司法局将考试办好办实。
贺菊英副局长一行与庄峙厦教授等人合影
下一步,我校将在厦门市司法局相关领导的指导下,完善作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点的环境建设。同时,我院将继续拓展继续教育与职业培训发展的更多可能性,为服务厦门及周边地市出一份力。
继续教育与职业培训学院
2021年3月9日